英國已經于2020.1.31正式脫離歐盟,但是雙方設置了一個過渡期,過渡期內允許繼續使用現有的規定和法規。盡管英國和歐盟都表示愿意就有關監管制度的談判達成一致意見,但目前來看,2020年已經接近尾聲,達成協議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英國和歐盟方面都建議制造商充分考慮無協議脫歐方案對自身業務活動的影響。
如果在過渡期內沒有達成相關協議,則意味著歐盟將不認可英國的認證機構對2021年1月1日后對產品出具的合格認定,不會認可帶有“UKCA”標識的商品。英國也就一些現行的法律進行修訂,規定了某些活動必須由位于英國當地的實體機構來執行。同時,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英國也將不再認可只帶有“CE”標識的產品。
對此,PCEC建議制造商需要認真考慮英國退出歐盟,特別是在無協議脫歐的條件下,對正常出口的影響,并選擇合適的時間更新自我聲明或產品標識。
市場建議
歐盟市場:如果您的產品的CE證書是由位于歐盟境內的公告機構出具,則無需任何額外的行動;
英國市場:對于已經完成認證的產品,英國在2022年1月1日前仍舊承認其CE標識。但是對于新產品如果想進入英國市場,則必須在2021年前取得UKCA認證;
北愛爾蘭市場:仍將繼續執行CE和UKNI規則。
歐盟現行的法律禁止兩個認證機構同時對一個產品認證。這就造成在保持原有證書的同時,不能從歐盟轉移到英國,反向也一樣不行。對于這種情況,歐盟和英國的官方指導文件均給出了兩種選擇。制造商可以選擇放棄原有證書,轉而向新的機構重新申請。或者與現有認證機構和新的認證機構溝通,使后者愿意承認前者的認證結果并承擔相應的認證責任。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工作量和相對應的成本,并保證認證的連續性。
對于防爆產品來說,過去出口歐盟地區的產品取得的ATEX
防爆合格證認證,屬于CE認證體系下的一個指令。PCEC了解到,已經有部分位于英國境內的認證機構發出公告,如無特殊說明,在其取得的相關認證將默認轉為UKCA認證。PCEC建議制造廠商檢查自身所取得的ATEX認證是否由英國境內的機構出具,并審視自身的出口市場。盡快針對自身出口市場的情況,與認證機構及時溝通,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進行更新證書。
從未來趨勢來看,歐盟和英國很可能達成一致協議,實現CE/UKCA雙認證,從而降低成本和縮短產品上市時間。
UKCA認證
英國政府已經修改相關的法規,將采用UKCA標識替代CE標識。同時,歐盟統一的標準也將被英國指定標準替代,公告機構的角色將被英國政府指定的機構替代。
標識的使用
從目前的標識申請的規則與適用情況來看,與原先歐盟CE標識的管理辦法并無不同。通過應用UKCA標識,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將對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負責。英國方面規定,UKCA標識可以在保持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大小,但最小尺寸為5MM,并且制造商須確保以不會被誤讀成其他內容的方式下使用。
另外,如果該商品同時滿足英國和歐盟的規定,可以選擇在產品上同時放置CE和UKCA標識。
采用的標準
當前,英國官方正在積極的推進“英國指定標準”以替代現行的歐盟標準。目前階段,這些指令僅作為自愿性手段以證明該產品符合英國法規。在2020年12月31日以后,將正式成為英國指定標準。
因此,制造商在援引相關標準時(如符合性聲明中),應注意使用英國版本,而不是歐盟標準版。
與防爆產品相關的英國法規:
The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Systems intended for Use in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Regulations 2016 (SI 20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