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合格證:用于確定設備符合標準的要求、型式試驗和適應的例行試驗的文件。
在中國境內,按照法規要求,在有爆炸危險環境內使用的電氣或機械設備必須具有
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產品生產企業必須獲得防爆電氣產品生產許可證。
本安型一般指本質安全型,本質安全型是電氣設備的一種防爆型式,它將設備內部和暴露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連接導線可能產生的電火花或熱效應能量限制在不能產生點燃的水平。
那么產品想要申請本安型防爆合格證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呢?
本安防爆認證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產品圖紙和資料:產品電氣原理圖、總裝圖、PCB圖、 元件布置圖、元器件清單(BOM表)、 銘牌圖等
2.申請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符合本安
防爆合格證要求的企業標準和說明書
4.其他資料
4.1 樣品采用密封圈引入裝置的,需提供樣品涉及的各種規格的密封圈,
4.2 樣品有澆封部件的,膠封件須送膠封和未膠封的組件,
4.3 樣品外殼及部件采用橡膠材料的,須提供35mmx 15mmx 6mm橡膠塊3 ~ 5塊進行橡膠材料老化試驗。
4.4 樣品外殼或部件為塑料制品的,須提供150mmx 60mm矩形塑料塊3 ~ 5塊進行外殼表面電阻測定。
4.5 樣品外殼采用非金屬材料的,須提供滿足:長125mm+ 5mm、寬13.0mm+0.5mm, 并應提供的最小和最大厚度的樣品,但厚度不應大于13.0mm,棱邊光滑,角半徑不應大于1.3mm進行外殼阻燃性試驗。
4.6 樣品如有觀察窗的透明件,須另提供樣品。
4.7 對于不能在外殼上進行引入裝置密封試驗的,需配合檢測中心提供試驗用工裝。
4.8 便攜式本安防爆產品中有蓄電池的,需提供電池樣品10塊
4.9 需和關聯設備(如:本安電源)配接的樣品,關聯設備一 起送樣。
4.10 如包含有EX元件, 須提供Ex元件的
防爆合格證